青山村。
山清水秀,民风淳朴。
此刻的刘行还在青山村,这已是他在青山村回家的第三天。
太阳高升,微风轻拂,小鸟鸣叫,真是一副爽极了的山村景致图。
没有大城市的喧嚣,没有汽车的鸣笛,也没有污染的空气。
天空湛蓝,白云朵朵像棉花一样,随着微风在湛蓝的天空慢慢漂浮。
白云和蓝天下面,是不时飞过的鸟儿,随着一声清脆的鸣叫,从天的这边飞到了另一边,瞬间就在村子的上空消失,只留下清脆的叫声在耳边鸣响。
白杨树高大挺拔,向着天空努力的生长。柳树则将细细的柳条和又长又嫩的枝叶轻柔的垂下来,现出一片碧绿的丝绦。
满眼都是青翠。
呼吸的是清新的空气。
村子里除了小鸡啼叫,偶尔的狗吠,孩子们游戏打闹的清纯稚嫩声,再没有一丝打扰。
这就是所谓的世外桃源了。
这就是那些城市里的人们,心牵梦系却不能到达的地方。
而别人眼中的世外桃源,就是自己的乡村——青山村。
刘行站在院子里,站在蓝天下,站在白云的影子里,站在阳光底下,感受着这一切的美好。
他伸了个懒腰,昨晚做了那么多的事情,日上三竿才起床。
没有人叫他,是自然醒。
这种感觉太爽利了。
可自己回来绝不是为了省亲,也不是为了打抱不平。
回来已经是第三天。
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情没有做。
那就是上山去和师傅聊一聊,来个促膝长谈,看看他老人家,已经好久不见了。
想到师傅,他便心生一种亲切。
每天和自己讲那么多江湖见闻,教自己那么多前所未见,前所未有的能力。真是好感谢他呀!想到这里,竟然开始想师傅了。
好想立刻见到他!
这个时候,两个哥哥早已去农田里干活了,其他人都还没起来。
妈妈和谭春去别人家睡觉,应该被留在那儿吃饭了,人家没让回来。
不如趁这时间直接上山,把该问的事情问清楚。
告诉老爹一声。说:老爸,我要上山走走,昨天睡得太晚,你们接着睡。不要担心我。一时半会儿可能回不来,你们该吃饭就吃,吃饭不要等我了。
说着奔山口走去。
这道山口他不知走过了几千遍上万回。这是自己多么熟悉的地方啊!
每一颗大树,每一粒石头,是那么的熟悉。
甚至走到山口的一瞬间,似乎看到小花的身影,那是小花爱穿的白裙子和碎花的裙子,隐藏在枝叶掩映间,看到她的身子,苗条婀娜多姿。
在山上采药,明明已经很累了,但只要看到小花的衣服,看到她苗条的身影,立时疲乏尽去。
疾步跑到她身边,两个人拉起手,笑着聊天儿,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……
哎,感觉真是好极了。
可现在一切都变了。
东西还是那些东西,景致还是那些景致,物是人非!
现在的自己不再是土里土气的刘老幺,已经摇身一变成了刘哥。
说腰缠万贯,有点儿悬。但有钱了却是真的。
身上穿着牌子,兜里揣着钱,心无比宽阔,地气比任何人都足,充满自信。
他看着熟悉的场景,想着熟悉的人,感受着物是人非。
爽朗的心情,却也掺杂了一丝落寞!
小花已经成了别人的人,当然现在的自己也拥有了谭春。
幸好小花有了归属,要不然自己带着个城里姑娘回来,让小花见到了那心里该有多不快!
随着长大,一切都在改变。
连曾经认为最好的姑娘在自己的眼中也开始变得无足轻重,已经有了更好的姑娘替代她。
是的,这就是时间,这就是现实的社会。只要走出去,人生观和价值观就会开始转变。
此刻的自己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刘老幺,而是每个人都要尊称一声哥的刘行。
想到这里,看着蓝天白云。穿行在山林之间。他的心又恢复了快乐。
清风拂面,美景入眼,好一个快活自在。
渐渐的行到山林深处。
他想起了当初采药的日子。虽然艰辛,但也充满快乐。
如今已经身份不同,再不用山野里采药了,不用卖力气就可以赚钱了。
行走在山林里,没有疲乏,只有轻松和快意。
他从没想过,就在家门前的山林可以如此美景缤纷。
以前采药的时候都没仔细看过,只看哪里有药,眼睛里只有地面只有草根,只有药物。
这时候,当自己作为一个城里人,再次走进这片山林,才发现此间竟是如此美好。
高大的树木躯干横斜,直插天空,枝繁叶茂,奇形怪状,这是大自然造就的天然艺术。
以前一直行走的山林竟如此美丽。
这就是那些城里人无限期盼的世外桃源,美轮美奂没有人工痕迹的大自然。
这种美,原来一直在自己身边,一直就在自己的生活中,因为离得太近,却视而不见。
此刻自己以一个城市人的眼光重新看待,才真正发现它的美。
越往里面走,森林越是茂密,绿荫如盖,遮天蔽日。
也有山间空地,所见处土层稀少,岩石裸露在外。
岩石、土层和植被的颜色搭配可谓巧妙,色惨斑斓,比画师们手中的色彩更为绚丽,绝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。
各种花朵缤纷绽放!
红的绿的黄的紫的粉的白的各种颜色争相斗艳,长的短的大的小的也不一而同。
青山绿水,小溪淙淙,眼中所在是美不胜收啊!
除了争奇斗艳的植物,还有各种小动物,都层出不穷。
在刘行面前跳来跳去。
小松鼠捧着干果,两只前爪捧着果子两只后爪跳个不停,眼珠贼兮兮地转来转去,机灵得很。
还有狍子,狍子比较傻,见到人了,远远的看着也不知道跑。
人到近前了才想起不是同类,似乎又危险靠近,应该走。
呼哧呼哧跑了一段还要回头看看那个人追没追自己。
刘行看着袍子跑的姿态。忍不住笑了说道:还真是个傻狍子啊!
还有小狐狸。
白色的狐狸,黑色的狐狸,偶尔还能看到颜色淡红的狐狸。只不过红狐狸很少见。
偶尔也能看到獾子。
这种动物很机灵,受到人们的喜欢。
野生的动物受到人们喜欢可不是一件好事。
尤其是猎人更喜欢獾子。
獾子的肉不错,皮毛也很好,尤其是獾子油大家都喜闻乐见津津乐道。
在缺少药物的农村,獾子油绝对是上好的药品。
谁有个跌打损伤和烧伤,涂抹上獾子油很快就能好。
因为这一点,獾子比其他野兽更要受欢迎得多,可惜,它受到人们的欢迎,却要付出很大的代价,那是生命的代价。
有枪的猎人,不时的就到山上打獾子,取獾子皮吃獾子肉靠獾子油。
而此时,山林静谧,鸟语花香,没有猎人也没有嘈杂。
动物们自由自在找寻食物,追逐嬉戏,一片快乐的景象!
刘行看着他们的快乐,也受到了感染,走步越发的轻盈,不知不觉间竟然随着前面的一条狐狸跑了起来。
那条狐狸见有人跟着自己,跑得越来越快。
刘行的身法也运动起来,狐狸怎么也甩不掉。
那狐狸不时的回头看看。发现这人一直跟着自己。就动起了头脑。
在所有野兽之中,狐狸是非常聪明的一种,心眼子多。
知道自己甩不掉,又没办法迎敌,就把他引向了另一条路,让他走上一条不归路。
明明刘行是要走这条路的,可以直达老师的住处。那狐狸竟然偏转到另一个方向,把他印象一个黄陂的没有人迹的方向。
刘行童心大起,非要追上他不可。
狐狸越跑越快,在山林里轻车熟路,在泥土的地面和突起的岩石上蹦来跳去。
刘行也毫不逊色,动作敏捷,轻盈无比。
凸起的岩石和陡峭的地面对他竟然没有丝毫影响。
山石中飞跃来去快如猿猴,竟然没落下一点。
他心中毫无恶意,只是起了心思,想和这狐狸赛一赛脚程。
狐狸则不然,以为要害自己性命,就动起了歪心眼。
向前走着走着,就听到一声大吼。刘行往前一看,只见一只重量能有七八百斤的大野猪,全身棕毛直竖,正直盯盯的看着自己。
野猪的前牙支出在嘴的外面,张开血盆大口,对着自己就是一声吼叫。
有人类侵占了它的地盘,野猪不干了!
我操!怎么是这样大的一只野猪!
看起来个头很大,鬃毛扎煞,全身上下遍体通黑,身上沾满了树叶枯草和污泥。混着蜂蜜和松树油,此刻经太阳一晒,变得的坚硬无比,而且区全身上下裹了左一层又一层,就是猎人来了,开猎枪也对他无可奈何。
野猪的身上看起来坚硬无比,太阳一晒之后污泥枯草在身上结成了硬嘎,形成厚实的盔甲。
本来野猪就皮厚吗,这就让他更多了一层防御!
这是一头公性野猪,鬃毛硬得很,嘴巴突袭老长,比一般的野猪都要长。
獠牙尖尖,阳光透过树的缝隙照在獠牙上,冷光闪闪,竟会让人感到一丝寒意。
尤其是野猪的那两只小眼睛,动起来,里面全是杀机。
我操!刘行心说了一声不好。
看一眼那只狐狸。那狐狸站在左前方,此时正转过身子望着自己,眼睛里闪出狡黠的光。
妈的,我竟然上了一只狐狸的当,被一只小兽给耍了。
此刻发现被耍已经晚了,因为那只野猪早已经盯住自己,眼睛里都是杀机,身上布满杀气!
两只后腿用力蹬地,攒着力气,即将对着自己冲击过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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